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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易奖励政策

受理机构:高新区金融服务平台 受理时间:2017-02-12 至 2017-02-28

政策内容:

 

①支持高新区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并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单位。优先支持在科技大市场挂牌交易项目。在技术合同执行期内,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兑现年度。
②本年度比上年度新增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按技术交易额新增部分的3%给予奖励支持,每家企业和机构资助金额最高为50万元。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新增技术交易额1000万元以内,按3%奖励;
新增技术交易额1000—5000万元,奖励35万元;
新增技术交易额5000万元—1亿元,奖励40万元;
新增技术交易额1亿元以上,奖励45万元;
新增技术交易额10亿元以上,奖励50万元;
③年度技术交易额基数的核定,以认定日期在当年度内的所有技术合同为准(包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四类),年度技术交易额基数是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认定的所有技术合同为准。
④当年新认定的技术贸易企业,以50万元为基数,计算新增技术交易额。技术交易额最终确认,以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实际技术交易数据为准。

 

资格要求:

满足以下并列条件的企业和机构可进行申报:
① 拥有陕西省或西安市颁发的《技术贸易许可证》且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的企业与机构;
② 每年按时参加技术贸易许可证年检并通过年检审核;
③ 按时向管委会统计局提交统计报表。

申报信息:

 

在线申报:

登陆“高新区金融与信用服务平台”政策申请页面进行申请

在线填报“企业信用评估”信息。

在线填报相关申请表格(最近一年财务数据以2016年底数据为准);

原件审核:

在线申报后,当申请状态变为“二审通过”后,请务必在指定时间时间携带上传材料的所有原件、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企业资质原件在西安科技大市场F5窗口审验。

因审查原因需添加线下申报。流程如下:
I.技术贸易奖励申请表;
II.《技术贸易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III.当年和上一年度技术合同认定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单或认定页(写认定结论并盖认定机构章页)原件及复印件;
IV.当年和上一年度挂牌且认定的技术合同明细表;
V.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补偿程序:

 

管委会通过高新区电子政务网、高新区企业信息网统一发布政策申报通知,由高新区信用服务中心利用信用与金融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经政策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主任办公会集中审议。对经主任办公会审议确定的支持名单,在高新区电子政务网、高新区企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由财政局拨付资金。

 

备注:

申请补贴的机构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将视情节轻重,在政策实施期限内给予其以下处理:
①追回已取得的补贴资金;
②停止受理其他企业计划申请;
③停止享受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出台的所有其他鼓励政策。
联系人:张梅竹     联系电话:68518763

政策标签
奖励类高新技术企业
受理方式
在线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