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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受理机构:西安市政府 受理时间:2018-05-29 至 2018-06-11

政策内容:

鼓励各类孵化载体及创新创业企业引进留用高级管理人才,给予连续3年每人每年1-3万元生活补贴。

资格要求: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企业高层次人才是指由高新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引进并担任副总以上级别(含副总)的省外中高层管理人员。

申报条件:

凡是在高新区备案的高新区众创空间以及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均有申报资格。

申报信息:

在线申报:登陆“高新区金融与信用服务平台”政策申请页面进行申请,在“企业档案维护”节点维护修改企业基本信息,修改企业相关附件,保存提交后;在“信用信息填写”节点维护企业信用信息,保存提交后;在“政策申报”节点,选择相应的政策,点击“申请”。

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按下列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企业名称命名,如“XX公司.pdf”),以附件上传:

 

1、申报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申报人省外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

 

3、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任职文件,

 

4、所在单位为申报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工资银行流水。

 

 原件审验: 

在线申报后,当申请状态变为“二审通过”后,请在规定时间携带上传材料的所有原件、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企业资质原件在资本大市场审验。

补偿程序:

由西安高新区金融办汇总年度政策受理结果提请政策专题会研究。对完全符合政策条款的申报单位,由西安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由西安高新区信用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给予资金拨付。对存在一定争议的,由创新发展局(政策研究室)会同金融办,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提交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是否需要调整政策条款。对经党工委会审议确定的支持名单,由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由高新区信用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给予资金拨付。

 

备注:

申请补贴的机构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将视情节轻重,在政策实施期限内给予其以下处理: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支持资金的申报单位,将在西安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予以通报并纳入高新区信用黑名单,永久取消其享受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对于给国家、单位、个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联系人: 李桦  袁雪峰   联系电话:81882297 81882283

 

样本附件:

政策标签
补贴类创新创业主体高新区管委会
受理方式
西安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