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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创新创业活动

受理机构:西安市政府 受理时间:2018-05-29 至 2018-06-11

政策内容:

鼓励各类双创主体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创业大赛、专业论坛、高端学术会议以及灵活多样、参与群体众多的创新创业活动,营造良好的双创氛围。对被列入西安高新区年度双创计划的活动,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承办机构最高200万元补贴。

 

资格要求: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申报条件

 

资格要求和补贴标准:

 

(1)对高新区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联盟)等主体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经创业园发展中心组织的管委会分管主任专题会审核,列入高新区年度双创活动计划的,按照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承办机构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上述第1条所列双创活动,纳入西安市双创活动年度计划的,以及承担上级国家机关任务,在高新区举办的国家级双创活动及区域分会场活动,可在上级财政资金补助之外,给予承办机构差额资金50%的补贴,最高200万元;

 

(3)资助高新区专业园区、国家级孵化器与高校共同举办和高新区产业发展相关的专业论坛经提前在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备案并获得同意的,按照会议费用的50%,最高100万元予以支持,原则上,每个专业园区、孵化器每年最多支持一场。

 

(4)高新区双创服务机构(含孵化器),全年开展各类创业培训、交流活动12场次以上,并按要求,在市科技局及高新区相关双创网站上传活动资料,照片以及要求填报的统计数据的,可给予每家每年1万元的资金支持。已经享受高新区“一企一策”的机构,在政策期内,不能申报该项政策。

 

(5)上述双创活动须在醒目位置有“秦英汇”标识。

 

申报信息:

在线申报:登陆“高新区金融与信用服务平台”政策申请页面进行申请,在“企业档案维护”节点维护修改企业基本信息,修改企业相关附件,保存提交后;在“信用信息填写”节点维护企业信用信息,保存提交后;在“政策申报”节点,选择相应的政策,点击“申请”。

 

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按下列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企业名称命名,如“XX公司.pdf”),以附件上传:

 

a、活动纳入市级、高新区的备案(认可、批准)材料;

 

b、活动介绍,活动费用5万以上的,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c、活动清单、活动现场照片,参会人员签到等材料;

 

d、媒体宣传材料复印件,截图等。

 

e、创业园出具的双创机构开展各类活动,并提交统计数据备案的证明

 

原件审验:

 

在线申报后,当申请状态变为“二审通过”后,请在规定时间携带上传材料的所有原件、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企业资质原件在资本大市场审验。

 

补偿程序:

由西安高新区金融办汇总年度政策受理结果提请政策专题会研究。对完全符合政策条款的申报单位,由西安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由西安高新区信用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给予资金拨付。对存在一定争议的,由创新发展局(政策研究室)会同金融办,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提交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是否需要调整政策条款。对经党工委会审议确定的支持名单,由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由高新区信用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给予资金拨付。 

 

备注:

申请补贴的机构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将视情节轻重,在政策实施期限内给予其以下处理: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支持资金的申报单位,将在西安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予以通报并纳入高新区信用黑名单,永久取消其享受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对于给国家、单位、个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联系人: 李桦  袁雪峰   联系电话:81882297 81882283

 

样本附件:

政策标签
补贴类奖励类创新创业主体中小微企业高新区管委会
受理方式
西安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