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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2017年度促投资稳增长联络员奖励(非技改类投资)

受理机构:高新区金融服务平台 受理时间:2018-07-19 至 2018-08-10

政策内容:

对积极配合高新区投资数据统计且定期报送数据的联络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工作奖励。

资格要求:

1、企业2017年度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2017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独立法人企业;

2、非高新区财政投入项目;

3、企业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非技改类投资);

4、市级重点项目需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申报信息:

在线申报:登陆“高新区金融与信用服务平台”政策申请页面进行申请,在“企业档案维护”节点维护修改企业基本信息,修改企业相关附件,保存提交后;在“信用信息填写”节点维护企业信用信息,保存提交后;在“政策申报”节点,选择相应的政策,点击“申请”。在线填报相关申请表格;

【原件审核】 

在线申报后,当申请状态变为“二审通过”后,请务必在指定时间携带上传材料的所有原件在都市之门A座1505审验。

申请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

2、盖章的高新区促投资稳增长奖励政策申请表(投资联络员);

3、统计系统生成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表(带水印)(投资5000万以上项目提交)。

补偿程序:

由西安高新区工信局(信用服务中心)汇总政策受理结果提请政策专题会研究。对完全符合政策条款的申报单位,由西安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由西安高新区信用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给予资金拨付。对存在一定争议的,由创新发展局会同工信局(信用服务中心),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提交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是否需要调整政策条款。对经党工委会审议确定的支持名单,由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由高新区信用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给予资金拨付。

备注:

申请补贴的机构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将视情节轻重,在政策实施期限内给予其以下处理: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支持资金的申报单位,将在西安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予以通报并纳入高新区信用黑名单,永久取消其享受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对于给国家、单位、个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联系人:石峰   89199023   毛鹏   89199025

样本附件:

高新区促投资稳增长奖励政策申请表(投资联络员).docx

政策标签
投资类创新创业主体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高新区管委会
受理方式
在线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