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对限额以上企业字典库中的批零企业,年零售额3-5亿元(含)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零售额5-10亿元(含)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零售额10-20亿元(含)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25万元、3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零售额20亿元以上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35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资格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商贸业企业;
(5)2018年全年零售额增速分别达到10%、15%(以统计网报数据为准);
(6)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申报信息:
【在线申报】登录“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政策申请页面进行申请,在“企业档案维护”节点维护修改企业基本信息,修改企业相关附件;保存提交后,在“信用信息填写”节点维护企业信用信息;保存提交后,在“政策申报”节点,选择相应的政策,点击“申请”,在线填报相关申请表格。
以下材料原件按下列顺序扫描成PDF文件,以附件上传: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2018年全年产值增速完成情况等方面;
(2)《西安高新区2018年限上贸易企业零售额增长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中介机构审核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6)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审核】
在线申报后,当申请状态变为“二审通过”后,请务必在指定时间携带上传材料的所有原件在指定地点审验。
补偿程序:
由西安高新区工信局(信用服务中心)汇总政策受理结果提请政策专题会研究。对完全符合政策条款的申报单位,由西安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由西安高新区信用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给予资金拨付。对存在一定争议的,由创新发展局会同工信局(信用服务中心),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是否需要调整政策条款。对审议确定的支持名单,由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由高新区信用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给予资金拨付。
备注:
申请补贴的机构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将视情节轻重,在政策实施期限内给予其以下处理: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支持资金的申报单位,将在西安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予以通报并纳入高新区信用黑名单,永久取消其享受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对于给国家、单位、个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政策审核人:安娜 81130915 15667081027
政策咨询人:吕磊 029-81150296
样本附件: